谈女人
<<猫>>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申明:“这里的话,并非说的是你,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男子,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,姊妹,女儿,祖母或岳母。”
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,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,因为:“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,上床之前读这本书,可以得到安慰。”
他道:“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是太合理化了,精神方面未免稍差,那也是意想中的事,不能苛求。
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,他的爱较女人的伟大的多。可是从另一方面观看,女人恨起一个人来,倒比男人持久的多。
女人与狗的唯一的分别就是: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,它们不戴珠宝,而且--谢天谢地!--它们不会说话!
算到头来,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。
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--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!我们由此推断:男人不比女人,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,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。
一般的说来,女性的生活不象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,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,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,烦恼,未完成的壮志,他应当被原恕。
对大多数的女人,‘爱’的意思就是‘被爱’。
男人喜欢爱女人,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。-
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,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;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的一个忙了,她就不忙着帮你的忙了。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,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些酬报,一点好处--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:预先的报恩。
由男人看来,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--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,它不过是‘一先令三便士一码’的货色,所以就谈不上美。
时间即是金钱,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面前,就得多花些钱在时装店里。
如果你不调戏女人,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;如果你调戏她,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。
男子夸耀他的胜利-女子夸耀她的退避。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,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来出来的。
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,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,一嫁了人之后,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。
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-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,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;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‘允许了他的要求’,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。为了这缘故,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。
多数的女人非得‘做下不对的事’,方才快乐。婚姻仿佛不够‘不对’的。
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:她们的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,抵抗外界的诱惑-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。
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,由女人发明的。
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,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。
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,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,第二个就是小说了。
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,务必驳倒他,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,当做至理名言。可怜的丈夫。。。。
女人和女人交朋友,不像男人和男人那么快。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。--
女人们真是幸运--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。
女人品评男子,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。女人会说:‘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杀--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!’
男人做错事,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。
女人不大想到未来--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--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!
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,多少‘必要’的花费她可以省掉,委实可惊!
无论什么事,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,她认为理所当然。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,她并不表示感谢。无论什么小事你忘了做,她咒骂你。--家庭不是慈善机关。
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。男人想一想--就不说了!
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‘知道里面的情节’了,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。如果只图新鲜,全然不顾风格和韵致,那么过不了些时,她就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,他的弱点与怪僻处,她就嫌他沉闷无味,不复再爱他了。
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--如果它们不存在,那全得怪你!
叫一个女人说‘我错了’,比男人说全套的急口令还要难些。
你疑心你的妻子,她就欺骗你。你不疑心你的妻子,她就疑心你。”
凡是说“女人怎样怎样”的话,因为是俏皮话,单图俏皮,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,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,如何能够一概而论?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,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,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,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,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。因此,笼统地说“女人怎样怎样”,比说“男人怎样怎样”要有把握些。
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,一经涉及男女问题,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,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,七嘴八舌,嬉笑怒骂,空气异常紧张。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侃侃而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,如何欺凌女子--这柔脆的,感情丰富的动物,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,逼迫她作玩物。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......在男女的论战中,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。当时我忍不住要发驳她,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,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。一九三零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<<玲珑>>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“美”了“容”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,因为男子都是“心存不良”的,谈恋爱固然危险,便结婚也危险,因为婚姻是恋爱的坟墓.....
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,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,无非是骂女子十恶不赦,罄竹难书,惟为民族生存计,不能赶尽杀绝。--
两方面各执一词,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,婆有婆理。女人的确是小性儿,矫情,作伪,眼光如豆,狐媚子,(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,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,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。)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,可是返本归原,归罪于男子。在上古时代,女人因为体力不济,屈伏在男子的拳头下,几千年始终受支配,因为适应环境,养成了所谓妾妇之道。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,男子还抱怨什么呢?
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,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过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,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,闹别扭呢?当然,几千年的积习,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,只消假以时日......
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,也不是彻底的答复,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。“不负责”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。<<猫>>的作者说:
“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,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很严重。这一直使我烦恼着,因为她们总是自己看得太严重,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,不负责任的小东西。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,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,而她们自己又不甘心做‘甜蜜的,不负责任的小东西’,那到底该怎么呢?
她们要人家把她看得很严重,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,她们又希望你说‘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’”
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,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,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。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,何以在物竞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?可见单怪别人是不行的。-
名小说家爱尔德斯.赫胥黎在<<针锋相对>>一书中说,“是何等样人,就会遇见何等样事。”<<针锋相对>>里面写一个青年妻子玛格丽,她是一个讨打的,天生的可怜人。
诚然,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,非个人所能控制,首当其冲着根本不知其所以然。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,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。像目前世界大局,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文明,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,虽然奔走呼号闹着“不要打,打不得”,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。的确是没有法子,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。
有人说,男子统治世界,成绩很糟,不如让位给女人,准可以一新耳目。这话乍听得象是病急乱投医。如果是君主政治,武则天是个英主,唐太宗也是个英主,碰上个把好皇帝,不拘男女,一样天下太平。君主政治的毛病就这好皇帝太难得。若是M主政治呢,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。而且国际间闹是非,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,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,更是不堪设想。
叫女子来治国平天下,虽然是“做戏无法,请个菩萨”,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依据。曾经有人预言,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,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,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,惟有黑种人天真未凿,精力未耗,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。说这样话的,并非故做惊人之论。高度的文明,高度的训练与压抑,的确足以斫伤元气。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,原始性。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,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。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,焉知她们不是在那里培养元气,徐图大举?-
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--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,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,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,男子挑选妻房,纯粹以貌取人。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。女人择夫,何尝不留心到相貌,可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,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,相貌倒列在次要。有人说现今的社会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选老婆,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,子孙每况愈下。那是过甚其词,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,非得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,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。
“超人”这名词,自经尼采提出,常常有人引用,在尼采之前,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。说也奇怪,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。为什么呢?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的造就,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。还有一层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,而“超等女人”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。在任何文化阶段中,女人还是女人。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,而女人是最普遍的,基本的,代表四季循环,土地,生老病死,饮食繁殖。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栓在踏实的根桩上。
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。完美的男人就稀有,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人可以算做完美。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,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,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。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--那是我们对于“完美的男子“期望过深的缘故。--
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,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。同时,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。事实是如此。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。反之,对女人没良心人尽有在其它方面认真尽则的。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。
超人是男性的,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。超人与神不同。超人是进取的,是一种生存的目标。神是广大的同情,慈悲,了解,安息。像大部分所谓知识分子一样,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。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,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<<大地勃朗>>一剧中的地母娘娘。
<<大地勃朗>>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,读了又读,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落泪。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“地母” 是一个妓女,“一个强壮,安静,肉感,黄头发的女人,二十岁左右,皮肤鲜洁健康,乳房丰满,胯骨宽大。她的动作迟慢,踏实,懒洋洋地象一头兽。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。她嚼着口香糖,像一头神圣的牛,忘却了时间,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。”
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:“我替你们难过,你们每一个人,每一个狗娘养的-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,爱你们这一大堆人,爱死你们,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,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。(歪扭着微笑着)但是他们看不见我,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。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,继续地死去。”
人死了,葬在地里。地母安慰死者:”你睡着了之后,我来替你盖被。“
为人在世,总得戴上假面具。她替死者除下面具来,说:”你不能戴着它上床。要睡觉,非得独自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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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:
勃朗(紧紧靠在她身上,感激地)土地是温暖的。
地母(安慰地,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)嘘!嘘!
(叫他不要做声)睡觉罢。
勃朗是,母亲。......等我醒的时候......
地母太阳又要出来了
勃朗出来审判活人和死人!(恐惧)我不要公平
的审判。我要爱。
地母只有爱。
勃朗谢谢你,母亲。
人死了,地母问自己说:
“生孩子有什么用?有什么用,生出死亡来?”
她又说:
“春天总是回来了,带着生命!总是回来了!总是,总是,永远又来了!-又是春天!-又是生命!-夏天,秋天,死亡,又是和平!-(痛苦的忧伤)可总是,总是,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与痛苦--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(换了痛切的欢欣),带着那光荣的燃烧着的生命的皇冠!(她站着,像大地的偶像,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。)"
这才是女神。“翩若惊鸿,宛若游龙”洛神不过是个吉装的美女,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的美女赤了脚,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,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,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。
再往下说,要牵入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旋涡了,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,但比较无味。还是趁早打住。--
女人纵有千般不是,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“地母”的根芽。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。在某种范围内,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,世界各国各种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,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,造成像<<猫>>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,也还是可原恕。
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。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,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。
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,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,也是极普通的妇女职业,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。这也是无庸讳言-有美的身体,以身体悦人;有美的思想,以思想悦人,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分别。', 0, 0, 'blank', 0, '', '', 0, '', 0, '', '0', '', '');
INSERT INTO `bo_blogs` VALUES(945, '五四遗事', 1195744056, 1, 0, 0, 326, 1, 15, '', 0, 1, 1, 1, ' 小船上,两个男子两个女郎对坐在淡蓝布荷叶边平顶船篷下。膝前一张矮桌,每人面前一只茶杯,一撮瓜子,一大堆菱角壳。他们正在吃菱角,一只只如同深紫红色的嘴唇包着白牙。
“密斯周今天好时髦!”男子中的一个说。称未嫁的女子为“密斯”也是时髦。
密斯周从她新配的眼镜后面狠狠地白了他一眼,扔了一只菱角壳打他。她戴的是圆形黑框平光眼镜,因为眼睛并不近视。这是一九二四年,眼镜正入时。交际明星戴眼镜,新嫁娘戴蓝眼镜,连咸肉庄上的妓女都戴眼镜,冒充女学生。
两个男子各自和女友并坐,原因只是这样坐着重量比较平均。难得说句笑话,打趣的对象也永远是朋友的爱人。
两个女郎年纪约二十左右,在当时的女校高材生里要算是年轻的了。那时候的前进妇女正是纷纷地大批涌进初小,高小。密斯周的活泼豪放,是大家都佩服的,认为能够代表新女性。密斯范则是静物的美。她含着微笑坐在那里,从来很少开口。窄窄的微尖的鹅蛋脸,前刘海齐眉毛,挽着两只圆髻,一边一个。薄施脂粉,一条黑华丝葛裙子系得高高的,细腰喇叭袖黑木钻狗牙边雪青绸夹袄,脖子上围着一条白丝巾。
周身毫无插戴,只腕上一只金表,襟上一只金自来水笔。西湖在过去一千年来,一直是名士美人流连之所,重重叠叠的回忆太多了。游湖的女人即使穿的是最新式的服装,映在那湖光山色上,也有一种时空不协调的突兀之感,仿佛是属于另一个时代的。
湖水看上去厚沉沉的,略有点污浊,却仿佛有一种氤氲不散的脂粉香,是前朝名妓的洗脸水。
两个青年男子中,身材较瘦长的一个姓罗,长长的脸,一件浅色熟罗长衫在他身上挂下来,自有一种飘然的姿势。他和这姓郭的朋友同在沿湖一个中学里教书,都是以教书为借口,借此可以住在杭州。担任的钟点不多,花晨月夕,尽可以在湖上盘桓。两人志同道合,又都对新诗感到兴趣,曾经合印过一本诗集,因此常常用半开玩笑的口吻自称“湖上诗人”,以威治威斯与柯列利治自况。
密斯周原是郭君的远房表妹,到杭州进学校,家里托郭君照顾她,郭请她吃饭、游湖,她把同学密斯范也带了来,有两次郭也邀了罗一同去,大家因此认识了。自此几乎天天见面。混得熟悉了,两位密斯也常常联袂到宿舍来找他们,然后照例带着新出版的书刊去游湖,在外面吃饭,晚上如果月亮好,还要游夜湖。划到幽寂的地方,不拘罗或是郭打开书来,在月下朗诵雪莱的诗。听到回肠荡气之处,密斯周便紧紧握住密斯范的手。
他们永是四个人,有时候再加上一对,成为六个人,但是从来没有两个人在一起。这样来往着已经快一年了。郭与罗都是结了婚的人——这是当时一般男子的通病。差不多人人都是还没听到过“恋爱”这名词,早就已经结婚生子。郭与罗与两个女友之间,只能发乎情止乎礼,然而也并不因此感到苦闷。两人常在背后讨论得津津有味,两个异性的一言一笑,都成为他们互相取笑的材料。此外又根据她们来信的笔触,研究她们俩的个性——虽然天天见面,他们仍旧时常通信,但仅只是落落大方的友谊信,不能称作情书。——他们从书法与措词上可以看出密斯周的豪爽,密斯范的幽娴,久已分析得无微不至,不可能再有新的发现,然而仍旧孜孜地互相传观,品题,对朋友的爱人不吝加以赞美,私下里却庆幸自己的一个更胜一筹。这一类的谈话他们永远不感到厌倦。
在当时的中国,恋爱完全是一种新的经验,仅只这一点点已经很够味了。
小船驶入一片荷叶,洒黄点子的大绿碟子磨着船舷嗤嗤响着。随即寂静了下来。船夫与他的小女儿倚在桨上一动也不动,由着船只自己漂流。偶尔听见那湖水卟的一响,仿佛嘴里含着一块糖。
“这礼拜六回去不回去?”密斯范问。
“这次大概赖不掉,”罗微笑着回答。“再不回去我母亲要闹了。”
她微笑。他尽管推在母亲身上,事实依旧是回到妻子身边。
近来罗每次回家,总是越来越觉得对不起密斯范。回去之前,回来之后,密斯范的不愉快也渐渐地表示得更明显。
这一天她仅只问了这样一声,已经给了他很深的刺激。船到了平湖秋月,密斯周上岸去买藕粉,郭陪了她去。罗与密斯范倚在朱漆栏杆边等着,两人一直默然。
“我下了个决心,”罗突然望着湖低声说。然后,看她并没有问他是什么决心,他便又说,“密斯范,你肯不肯答应等我?也许要好些年。”
她低下了头,扭过身去,两手卷弄着左边的衣角。
当天她并没有吐口同意他离婚。但是那天晚上他们四个人在楼外楼吃饭,罗已经感到这可以说是他们的定情之夕,同时觉得他已经献身于一种奋斗。那天晚上喝的酒,滋味也异样,像是寒夜远行的人上路之前的最后一杯酒。
楼外楼的名称虽然诗意很浓,三面临湖,风景也确是好,那菜馆本身却是毫不讲究外表,简陋的窗框,油腻腻的旧家具,堂馆向楼下厨房里曼声高唱着菜名。一盘炝虾上的大玻璃罩揭开之后,有两只虾跳到桌上,在酱油碟里跳出跳进,终于落到密斯范身上,将她那浅色的袄上淋淋漓漓染上一行酱油迹。密斯周尖声叫了起来。在昏黄的灯光下,密斯范红着脸很快乐的样子,似乎毫不介意。
罗直到下一个星期六方才回家。那是离杭州不远的一个村庄,连乘火车带独轮车不到两个钟头。一到家,他母亲大声宣布蠲免媳妇当天的各项任务,因为她丈夫回来了。媳妇反而觉得不好意思。她大概因为不确定他回来不回来,所以在绸夹袄上罩上一件蓝布短衫,隐隐露出里面的大红缎子滚边。
这天晚上他向她开口提出离婚。她哭了一夜。那情形的不可忍受,简直仿佛是一个法官与他判处死刑的罪犯同睡在一张床上。不论他怎样为自己辩护,他知道他是判她终身守寡,而且是不名誉的守寡。
“我犯了七出之条哪一条?”她一面愤怒地抽噎着,一面尽钉着他问。
第二天他母亲知道了,大发脾气,不许再提这话。罗回到杭州,从此不再回家。他母亲托他舅舅到杭州来找他,百般劝说晓谕。他也设法请一个堂兄下乡去代他向家里疏通。托亲戚办交涉,向来是耽误时候,而且亲戚代人传话,只能传好话,决裂的话由他们转达是靠不住的,因为大家都以和事佬自居,尤其事关婚姻。拆散人家婚姻是伤阴骘损阳寿的。
罗请律师写了封措辞严厉的信给他妻子。家里只是置之不理,他妻子娘家人却气得揎拳掳臂,说:“他们罗家太欺负人。当我们张家人都死光了?”恨不得兴师动众打到罗家,把房子也拆了,那没良心的小鬼即使不在家,也把老太婆拖出来打个半死。只等他家姑奶奶在罗家门框上一索子吊死了,就好动手替她复仇。但是这事究竟各人自己主张,未便催促。
乡下一时议论纷纷,都当作新闻来讲。罗家的族长看不过去,也说了话:“除非他一辈子躲着不回来,只要一踏进村口,马上绑起来,到祠堂去请出家法来,结结实实打这畜生。
闹得太不像话!”
罗与密斯范仍旧天天见面,见面总是四个人在一起。郭与密斯周十分佩服他们不顾一切的勇气,不断地鼓励他们,替他们感到兴奋。事实是相形之下,使郭非常为难。尽管密斯周并没有明言抱怨,却也使他够难堪的。到现在为止,彼此的感情里有一种哀愁,也正是这哀愁使他们那微妙的关系更为美丽。但是现在这样看来,这似乎并不是人力无法挽回的。
罗在两年内只回去过一次。他母亲病了,风急火急把他叫了回去。他一看病势并不像说的那样严重,心里早已明白了,只表示欣慰。他母亲乘机劝了他许多话,他却淡淡的不接口。也不理睬在旁边送汤送药的妻子。夜里睡在书房里,他妻子忽然推门进来,插金戴银,穿着吃喜酒的衣服,仿照宝蟾送酒给他送了点心来。
两人说不了两句话便吵了起来。他妻子说:“不是你妈硬逼着我来,我真不来了——又是骂,又是对我哭。”
她赌气走了。罗也赌气第二天一早就回杭州,一去又是两年。
他母亲想念儿子,渐渐的不免有些后悔。这一年她是整生日,罗被舅父劝着,勉强回来拜寿。这一次见面,他母亲并没有设法替儿子媳妇撮合,反而有意将媳妇支开了,免得儿子觉得窘。媳妇虽然怨婆婆上次逼她到书房去,白受一场羞辱,现在她隔离他们,她心里却又怨怼,而且疑心婆婆已经改变初衷,倒到那一面去了。这几年家里就只有婆媳二人,各人心里都不是滋味。心境一坏,日常的摩擦自然增多,不知不觉间,渐渐把仇恨都结在对方身上。老太太那方面,认定了媳妇是盼她死——给公婆披过麻戴过孝的媳妇是永远无法休回娘家的。老太太发誓说她偏不死,先要媳妇直着出去,她才肯横着出去。
外表上看来,离婚的交涉办了六年之久,仍旧僵持不下。
密斯范家里始终不赞成。现在他们一天到晚提醒她,二十六岁的老姑娘,一霎眼,望三十了,给人做填房都没人要。罗一味拖延,看来是不怀好意,等到将来没人要的时候,只好跟他做小。究竟他是否在进行离婚,也很可疑,不能信他一面之词。也可能症结是他拿不出赡养费。打听下来,有人说罗家根本没有钱。家乡那点产业捏在他妻子手里,也早靠不住了。他在杭州教书,为了离婚事件,校长对他颇有点意见,搞得很不愉快。倘若他并不靠教书维持生活,那么为什么不辞职?
密斯周背地里告诉郭,说有人给密斯范做媒,对象是一个开当铺的,相亲那天,在番菜馆同吃过一顿饭。她再三叮嘱郭君守秘密,不许告诉罗。
郭非常替罗不平,结果还是告诉了他。但是当然加上了一句。“这都是她家里人干的事。”
“是把她捆了起来送到饭馆子去的,还是她自己走进去的?”罗冷笑着说。
“待会儿见面的时候可千万别提,拆穿了大家不好意思,连密斯周也得怪我多嘴。”
罗答应了他。
但是这天晚上罗多喝了几杯酒,恰巧又是在楼外楼吃饭,勾起许多回忆。在席上,罗突然举起酒杯大声向密斯范说:
“密斯范,恭喜你,听说要请我们吃喜酒了!”
郭在旁边竭力打岔,罗倒越发站了起来嚷着:“恭喜恭喜,敬你一杯!”他自己一仰脖子喝了,推开椅子就走,三脚两步已经下了楼。
郭与密斯周面面相觑,郭窘在那里不得下台,只得连声说:“他醉了。我倒有点不放心,去瞧瞧去。”跟着也下了楼,追上去劝解。第二天密斯范没有来。她生气。罗写了信也都退了回来。一星期后,密斯周又来报告,说密斯范又和当铺老板出去吃过一次大菜。这次一切都已议妥,男方给置了一只大钻戒作为订婚戒指。
罗的离婚已经酝酿得相当成熟,女方渐渐有了愿意谈判的迹象。如果这时候忽然打退堂鼓,重又回到妻子身边,势必成为终身的笑柄,因此他仍旧继续进行,按照他的诺言给了他妻子一笔很可观的赡养费,协议离婚。然后他立刻叫了媒婆来,到本城的染坊王家去说亲。王家的大女儿的美貌是出名的,见过的人无不推为全城第一。
交换照片之后,王家调查了男方的家世。媒婆极力吹嘘,竟然给他说成了这头亲事。罗把田产卖去一大部分,给王家小姐买了一只钻戒,比传闻中的密斯范的那只钻戒还要大。不到三个月,就把王小姐娶了过来。
密斯范的婚事不知为什么没有成功。也许那当铺老板到底还是不大信任新女性,又听见说密斯范曾经有过男友,而且关系匪浅。据范家这边说,是因为他们发现当铺老板少报了几岁年纪。根据有些轻嘴薄舌的人说,则是事实恰巧相反——少报年纪是有的。
罗与密斯范同住在一个城市里,照理迟早总有一天会在无意中遇见。他们的朋友们却不肯听其自然发展。不知为什么,他们觉得这两个人无论如何得要再见一面。他们并不是替罗打抱不平,希望他有机会饱尝复仇的甜味;他们并不赞成他的草草结婚,为了向她报复而牺牲了自己的理想。也许他们正是要他觉悟过来,自己知道铸成大错而感到后悔。但也许最近情理的解释还是他们的美感:他们仅只是觉得这两个人再在湖上的月光中重逢,那是悲哀而美丽的,因此就是一桩好事,不能不促成他们。
一切都安排好了,只瞒着他们俩。有一天郭陪着罗去游夜湖——密斯周已经结了婚,不和他们来往了。另一只船上有人向他们叫喊。是他们熟识的一对夫妇。那只船上还有密斯范。
两船相并,郭跨到那只船上去,招呼着罗也一同过去。罗发现他自己正坐在密斯范对面。玻璃杯里的茶微微发光,每一杯的水面都是一个银色圆片,随着船身的晃动轻轻地摇摆着。她的脸与白衣的肩膀被月光镀上一道蓝边。人事的变化这样多,而她竟和从前一模一样,一点也没改变,这使他无论如何想不明白,心里只觉得恍惚。
他们若无其事地寒暄了一番,但是始终没有直接交谈过一句话。也没有人提起罗最近结婚的事。大家谈论着政府主办的西湖博览会,一致反对那屹立湖滨引人注目的丑陋的纪念塔。
“俗不可耐。完全破坏了这一带的风景,”罗叹息着。“反正从前那种情调,以后再也没有了。”
他的眼睛遇到她的眼睛,眼光微微颤动了一下,望到别处去了。
他们在湖上兜了个圈子,在西泠印社上岸,各自乘黄包车回去。第二天罗收到一封信,一看就知道是密斯范的笔迹。
他的心狂跳着,撕开了信封,抽出一张白纸,一个字也没有,他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。她想写信给他,但是事到如今,还有什么话可以说?
他们旧情复炽的消息瞒不了人,不久大家都知道了。罗再度进行离婚。这次同情他的人很少。以前将他当作一个开路先锋,现在却成了个玩弄女性的坏蛋。
这次离婚又是长期奋斗。密斯范呢,也在奋斗。她斗争的对象是岁月的侵蚀,是男子喜新厌旧的天性。而且她是孤军奋斗,并没有人站在她身旁予以鼓励,像她站在罗的身边一样。因为她的战斗根本是秘密的,结果若是成功,也要使人浑然不觉,决不能露出努力的痕迹。她仍旧保持着秀丽的面貌。她的发式与服装都经过缜密的研究,是流行的式样与回忆之间的微妙的妥协。他永远不要她改变,要她和最初相识的时候一模一样。然而男子的心理是矛盾的,如果有一天他突然发觉她变老式,落伍,他也会感到惊异与悲哀。她迎合他的每一种心境,而并非一味地千依百顺。他送给她的书,她无不从头至尾阅读。她崇拜雪莱,十年如一日。
王家坚决地反对离婚。和平解决办不到,最后还是不能不对簿公庭。打官司需要花钱;法官越是好说话,花的钱就更多。前后费了五年的工夫,倾家荡产,总算官司打赢,判了离婚。手边虽然窘,他还是在湖边造了一所小白房子,完全按照他和密斯范计划着的格式,坐落在他们久已拣定了的最理想的地点,在幽静的里湖。乡下的房子,自从他母亲故世以后,已经一部分出租,一部分空着。新房子依着碧绿的山坡,向湖心斜倚着,踩着高跷站在水里。墙上爬满了深红的蔷薇,紫色的藤萝花,丝丝缕缕倒挂在月洞窗前。
新婚夫妇照例到亲戚那里挨家拜访,亲戚照例留他们吃饭,打麻将。罗知道她是不爱打麻将的。偶尔敷衍一次,是她贤慧,但是似乎不必再约上明天原班人马再来八圈。她告诉他她是不好意思拒绝,人家笑她恩爱夫妻一刻都离不开。
她抱怨他们住得太远。出去打牌回来得晚了,叫不到黄包车,车夫不愿深更半夜到那冷僻的地方去,回来的时候兜不到生意。轮到她还请,因为客人回去不方便,只好打通宵,罗又嫌吵闹。
没有牌局的时候,她在家里成天躺在床上嗑瓜子,衣服也懒得换,污旧的长衫,袍叉撕裂了也不补,纽绊破了就用一根别针别上。出去的时候穿的仍旧是做新娘子的时候的衣服,大红大绿,反而更加衬出面容的黄瘦。罗觉得她简直变了个人。
他婉转地劝她注意衣饰,技巧地从夸赞她以前的淡装入手。她起初不理会,说得次数多了,她发起脾气来,说:“婆婆妈妈的,专门管女人的闲事,怪不得人家说,这样的男人最没出息。”
罗在朋友的面前还要顾面子,但是他们三天两天吵架的消息恐怕还是传扬了出去,因为有一天一个亲戚向他提起王小姐来,仿佛无意中闲谈,说起王小姐还没有再嫁。“其实你为什么不接她回来?”
罗苦笑着摇摇头。当然罗也知道王家虽然恨他薄幸,而且打了这些年的官司,冤仇结得海样深,但是他们究竟希望女儿从一而终,反正总比再嫁强。
只要罗露出口风来,自有热心的亲戚出面代他奔走撮合。
等到风声吹到那范氏太太的耳朵里,一切早已商议妥当。家里的太太虽然哭闹着声称要自杀,王家护送他们小姐回罗家那一天,还是由她出面招待。那天没有请客,就是自己家里几个人,非正式地庆祝了一下。她称王小姐的兄嫂为“大哥”,“嫂子”,谦说饭菜不好:“住得太远,买菜不方便,也雇不到好厨子。房子又小,不够住,不然我早劝他把你们小姐接回来了。当然该回来,总不能一辈子住在娘家。”
王小姐像新娘子一样矜持着,没有开口,她兄嫂却十分客气,极力敷衍。事先王家曾经提出条件,不分大小,也没有称呼,因为王小姐年幼,姊妹相称是她吃亏。只有在背后互相称为“范家的”“王家的”。
此后不久,就有一个罗家的长辈向罗说:“既然把王家的接回来了,你第一个太太为什么不接回来?让人家说你不公平。”
罗也想不出反对的理由。他下乡到她娘家把她接了出来,也搬进湖边那盖满了蔷薇花的小白房子里。
他这两位离了婚的夫人都比他有钱,因为离婚时候拿了他一大笔的赡养费。但是她们从来不肯帮他一个大子,尽管他非常拮据,凭空添出许多负担,需要养活三个女人与她们的佣仆,后来还有她们各人的孩子,孩子的奶妈。他回想自己当初对待她们的情形,觉得也不能十分怪她们。只是“范家的”不断在旁边冷嘲热讽,说她们一点也不顾他的死活,使他不免感到难堪。
现在他总算熬出头了,人们对于离婚的态度已经改变,种种非议与嘲笑也都已经冷了下来。反而有许多人羡慕他稀有的艳福。这已经是一九三六年了,至少在名义上是个一夫一妻的社会,而他拥着三位娇妻在湖上偕游。难得有两次他向朋友诉苦,朋友总是将他取笑了一番说:“至少你们不用另外找搭子。关起门来就是一桌麻将。”
(一九五七年)